【导语】陕西:2015汉台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全区年轻干部跨部门交流锻炼,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干部队伍实际,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决定开展2015年区直机关部门(单位)、镇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范围、人数及报考的资格和条件
(一)区直机关部门(单位)
1、遴选范围、人数
面向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区人大、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镇、街道办事处,为部分区直机关部门(单位)遴选公务员9名,其中:区纪委2名、区委办2名、区委组织部2名、区委宣传部1名、区编办1名、区政府办1名。
2、报考的资格和条件
一是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是工作满2年以上(2013年4月以前参加工作);
三是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是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以后出生);
六是身体健康;
七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
1、遴选范围、人数
面向区内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医疗单位除外),为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共遴选工作人员8人,各街道办事处环卫所共遴选工作人员12名。
2、报考的资格和条件
一是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是工作满1年以上(2014年4月以前参加工作);
三是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是报考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岗位的需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街道办事处环卫所工作人员岗位的需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是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以后出生);
六是身体健康;
七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是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是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是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方式
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开考比例:报考区直机关部门(单位)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如报名人数低于2:1的,考生可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达到所有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可进入面试。报考镇、办事业单位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低于3:1的,按比例减少相应的遴选职位。
(二)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区直机关部门(单位)面试人选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5:1,未达到1.5: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达到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镇、办事业单位面试人选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
(三)确定考察对象: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岗位分配:区直机关部门(单位)遴选人员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直接分配;镇、办事业单位遴选人员由区人社局根据考生考察情况、岗位要求结合个人专业特长、个人意愿等,进行统一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