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3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2月13日,在河北法院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石家庄法院网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公开遴选的职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12日(15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石家庄中院A座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91号718房间)。
3.联系人及电话:张登峰、胡佳帅,0311-85187237、0311-85187164。
4.报名办法及要求: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3月31日发放《笔试准考证》。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因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者,由石家庄中院负责通知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时需提交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工作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思想工作小结。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还需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正、副本)、原任命法官、检察官材料复印件、办案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各1份,和由其所在单位案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办案情况说明》,主要写明办理案件的具体情况,须包括近两年收案数、结案数以及办案排名情况等数据;报考文字写作职位的,由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近两年工作情况说明》,主要包括近两年负责起草的文字材料以及对外发表、获奖等情况。另需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白底)6张。工作人员查验原件后,复印件留存,退还原件。
报名实行自律制度,报名者要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及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考场、组别、座次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3.笔试成绩公布。5月3日前,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河北法院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石家庄法院网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遴选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替考、作弊或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5天,到石家庄中院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实行“体操打分法”,去掉1个最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围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或透露个人信息,如有违反按严重违纪处理。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若遴选职位出现缺额,不再重复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