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广东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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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广东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10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广东遴选考试通知和广东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市内外选调10名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从市内外法院范围内的已入额法官中选调10名员额法官,详见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3年以上),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2.具有研究生学历,法学(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且获法学学士学位;
3.已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4.现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三级法官及以上,四级高级法官及以下;
5.任助理审判员或审判员满5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满3年;
6.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市内选调的法官不受此限;四级高级法官、博士研究生或特别优秀的法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注:特别优秀是指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法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7.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8.同等条件下,获得中级及以上法院所评的 “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博士研究生或英语水平达到6级以上的优先;
9.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10.属市外公务员的须符合《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的要求;
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1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聘任制公务员在首聘合同期(3年)内的;
4.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