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2015年贵定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30人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七、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为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部署安排,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一般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单位或在窗口服务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可进行实地走访考察,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时必须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如岗位有特殊需求,遴选单位将在考察时对考生文字表达能力及其他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向遴选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汇报。
八、决定与调动
公开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影响遴选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若拟遴选人员能适应新岗位的工作要求,则由遴选单位拟写报告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内不适应岗位工作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九、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遴选单位、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5233021
监督电话:0854-5220484
贵定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