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辽宁:2015本溪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14名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报考职位要求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选调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具体情况相应减少选调职位,由市纪委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选调条件的职位。
3.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溪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全部证件的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等材料到报名地点,由市纪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发给报考人员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9:00--11:30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
笔试命题以《本溪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为依据。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市纪委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岗位要求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等内容,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市纪委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考察通过查阅本人档案、实地了解情况、谈话考察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资格条件、体检不符合要求,需补充考察人选时,按选调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试用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工作各环节进展情况及时在本溪人才网上发布。
考察结束后,对拟选调人员在本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进行3个月试用期考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24-42890017 42226605
附件:
中共本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