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安徽蚌埠市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3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蚌埠市公安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以及《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最近一次警衔变动的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选调职位10人的,差额2人,其他职位分别差额1人。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与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五)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蚌埠市公安局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人事考试网和蚌埠市公安局公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蚌埠市公安局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办理转任手续。如选调人员在原单位担任科级职务,是否保留原职级待遇,由蚌埠市公安局根据干部队伍情况研究确定。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且影响转任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52-2089091、2089012(蚌埠市公安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2089167(中共蚌埠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公安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