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遴选区委兼职法律顾问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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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遴选区委兼职法律顾问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广东遴选考试通知和广东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以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升依规治党和依法执政管理水平,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决定公开遴选外聘兼职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2名。
二、遴选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的专家、律师。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法学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律师身份的法学专家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 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律师,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或者熟悉党务工作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