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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海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选调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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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海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选调12人公告

2018-01-02 16:26:53 | 来源:海伦市人民政府

【导语】2017黑龙江海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选调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海伦市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1月11日17时(周六、周日放假)

2、报名地点:海伦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市人社局三楼315室),联系电话5750588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海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前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编委办对报名人员编制进行认定,财政局进行工资渠道认定,人社局对其干部身份进行认定。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笔试时间:笔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以法律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主,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

3、公布成绩: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在海伦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医院由人社局、司法局共同确定,由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1、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个人成绩,按照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个人成绩出现并列时,学习法律专业者优先,再相同时按学历高低确定人选。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执行。凡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个人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办理调动

依据体检结果拟定选调人选,将拟选调人员名册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予以确定。确定的选调人选在海伦市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已办理了调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选调人选。

五、待遇及管理

此次选调人员纳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管理,工作岗位由市司法局根据实际需要调剂,个人需服从统一分配。

原标题:海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海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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