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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黑龙江海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选调1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黑龙江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黑龙江遴选招考公告、黑龙江遴选考试通知和黑龙江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经市政府批准,拟在我市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12人到海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海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12名。
二、选调范围
本市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爱岗敬业奉献精神;
(二)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国家干部身份且在编人员;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侦察、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参加工作未满1年(2017年1月5日以后参加工作);
4、在原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