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云南曲靖会泽县环境保护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告5人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县环保局党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提交自动弃权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将报县级公务员和人事主管部门备案。
(六)决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县环保局党组决定遴选人员。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遴选人员,在会泽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http://www.hz.yn.gov.cn)公告,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按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班子领导为成员的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副局长蔡荣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董仕萍、尹国松、孙丽华组成。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考试遴选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会泽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原则,若发现乱作为行为,一经查实,绝不姑息,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
(三)从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等组织工作的人员,报考人员与有人事部门下发规定中所列亲属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考试遴选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五)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遴选的任何阶段均可由考试遴选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会泽县范围内的遴选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六)对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拟遴选资格而未按规定及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考察、遴选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的考生,5年内禁止参加会泽县范围内的遴选考试。
(七)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会泽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遴选考试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本方案由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会泽县环境保护局 0874-5685670
监督电话:会泽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 0874-5687836
附件
1:会泽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7年会泽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会泽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5:会泽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遴选会泽县环境监察大队综合岗位经历业绩评价表
原标题:会泽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会泽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