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年甘肃酒泉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19人公告(第二期)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资格审查
根据遴选(选调)职位和报名条件,由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为1:5,个别达不到此比例的选调职位,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为1:3,凡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试题由市人社局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80分钟。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但最低不低于1∶2。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人社局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5%)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2,考察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查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成员评分、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评分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考察结束后,市人社局根据各遴选(选调)部门上报的拟选调对象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人员。体检工作由各遴选(选调)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限1次。
(六)公示和试用
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选调)对象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公示无异议者,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拟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按本职位综合排序名次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研究决定和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拟遴选(选调)人员,经市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并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按照人事调配的程序和规定办理转任或调动手续。
附件下载>>>酒泉市2017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第二期)职位表和报名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