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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5年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政策研究室选调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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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5年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政策研究室选调12人公告

【导语】安徽:2015年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政策研究室选调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有关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决定开展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省政府办公厅选调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8名,省政府政策研究室选调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4名。

  二、选调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考试、单位推荐和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全省县以上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全省县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我省县以上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4月30日)。

  省、市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尚不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但其任职定级后已按规定下派基层锻炼并满1年的,可视为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其转任后3年内,必须按规定下派基层锻炼1年。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办事协调能力。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截至2015年4月30日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3月17日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网(www.ah.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www.ah.hrss.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发布选调公告。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电话与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办公室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安徽行政学院兴正苑一楼大厅(合肥市徽州大道1015号,省社科院南侧),报名时间为 2015年4月10日至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并签署诚信承诺,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工作证明)、第一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报考人员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请一并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政策研究室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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