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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拟面向全国公开考调2名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岗位2名、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岗位1名。
二、考调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作风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须有1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7年1月1日及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且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须有1年以上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经历(2017年1月1日及以前取得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身份),且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或称职以上。报考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个人应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当地公务员调出相关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