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四川宜宾县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试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择优选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6会议室),咨询电话:0831-6204064;0831-6206188;0831-6613022。
3、报名所需资料:
公务员:报名时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宜宾县2017年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事业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宜宾县2017年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及聘用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原件。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报名需出具有效委托书并提供各类证书、证件原件。
4、资格审查: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5、费用:本次选调考试免收笔试及面试费用。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3室)。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申论》,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笔试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各职位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低于1∶3的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入闱人选。
2、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18年1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3室);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及个性特征。
4、面试总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约定事项: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
(五)体检
根据各职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折合成绩也相同的,以工作年限由长到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