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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www.ybrc.gov.cn中国三江人才网发布)。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考试、考核以及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公务员(参公人员)31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全国七类机关中(不含宜宾市翠屏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具体范围及条件详见附件),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详见附件);
4、符合《宜宾市翠屏区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二)其他要求。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报考者不得报考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