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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沧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遴选(选调)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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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沧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遴选(选调)8人公告

2017-12-12 12:21:32 | 来源:沧州党建网

【导语】2017河北沧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遴选(选调)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七、面试

(一)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2018年1月7日(周日)

(三)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岗位计划和综合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八、体检、考察与公示

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选调)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核)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主要考察拟任(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进入考察(核)人员,须出具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的认证报告。请考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位认证。

九、确定人选与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和选调资格。

十、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7-2160107

原标题:2017年沧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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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沧州市直党群系统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政法委、统战部)条件表.xlsx

2017年沧州市直党群系统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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