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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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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公告

2017-12-08 10:55:22 |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导语】2017广东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选调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3日止。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yhrss.gov.cn),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需提交的资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将报名表及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近照1张发至qysjdb@126.com邮箱。

(二)资格初审。

由我办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15日。初审通过与否以收到我办人事部门电话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如进入选调程序,一律按科员职级办理调动手续。如报考人员不接受此条件的,视为自行放弃选调资格,按报考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人员;

3.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市接待办对报考人员信息保密;

4.咨询电话:0763-3367038,联系人:阮海勇。

五、选调程序

开考人数要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

(一)测试。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年度考核证明等材料到我办人秘处进行资格确认。凡有关材料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3:1比例来确定。

(4)体检和考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政审工作由我办负责。

(四)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经我办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y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上岗前与我办签订承诺书,承诺要在我办工作五年以上。

六、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宜,由我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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