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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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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公告

2017-12-08 10:55:22 |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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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广东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广东遴选考试通知广东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因工作需要,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科员1名,主要从事财务会计岗位工作。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表现好;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熟悉会计岗位业务及各类财务软件运用(少数民族干部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三)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从清远市内各县(市、区)转任公务员的,须在我市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五年以上;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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