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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专项巡查办公室公开考选6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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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专项巡查办公室公开考选6人的公告

【导语】江西:赣州市专项巡查办公室公开考选6人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考试

  1.笔试:时间为3月28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六、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和调动

  1.考察:由市纪委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合格者,经市纪委研究,确定6名拟选调人选。

  2.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由市纪委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且不实行递补。

  3.公示: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调公示对象,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示7天。

  4.试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查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进行考核。

  5.审批、调动: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纪委研究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七、有关纪律要求

  1.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选纪律的,可向市纪委监察局反映,举报电话:8391380。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调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3.公开考选干部期间,各地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参加选调干部的级别和职务,违者将取消参加考选干部的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考选市专项巡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赣州市纪委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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