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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汉寿县部分单位选调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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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汉寿县部分单位选调14人公告

【导语】2017湖南汉寿县部分单位选调1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将拟调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调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相关表格,连同“拟调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丁克刚任组长,郭建湘、王绪峰、刘国华、骆韶宏、杨剑波、彭金明、毛启平、唐定宏、袁从文、张集中、黄强、曾庆国、周笑勤为成员,杨剑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整个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整个选调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于违反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纪律规定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2858181

监督电话:0736-2868267

原标题:汉寿县部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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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部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汉寿县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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