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宁夏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文秘人员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可同时进行,时间为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果报名人数较多,可先笔试再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人数较少,则直接面试。
笔试、面试内容。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公文写作、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报到时,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一式三份),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含电子版);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近3年各类获奖证书,起草或参与起草的重要文稿资料等。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
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考试(面试)成绩×80%+考察组评分×20%。
2.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对拟选调文秘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合格的方可选调。
(四)公示。
择优确定公示拟选调文秘人员,公示期5个工作日。考察达不到选调标准、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可依次递补,也可不进行足额选调。
(五)试用与办理手续。
1.试用。安排选调文秘人员到岗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
2.办理手续。试用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二)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根据选调文秘人员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可对选调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统筹安排到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工作。
监督电话:0955-7068893
咨询电话:0955-706889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事务科)
原标题: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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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