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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荆门市市直政府系统遴选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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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荆门市市直政府系统遴选13人公告

2017-12-04 11:02:21 | 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导语】2017湖北荆门市市直政府系统遴选1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公务员局将遴选资格条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报考(县直、乡镇机关班子成员需经县市区党委同意后方可报考)。

2.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公务员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公务员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调减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允许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三天向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3.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市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进入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职位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调减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要求,组织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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