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预览

方式一直接手机输入网址

方式二扫描二维码

微信
微博

2017江西吉安县党群部门选调23人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017江西吉安县党群部门选调23人公告

2017-11-30 11:43:14 | 来源:吉安县人民政府网

【导语】2017江西吉安县党群部门选调2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点击加入2017江西遴选考试群335414933, 更多备考资料待你领

微信搜索 offcngxks 关注公务员遴选考试网,及时获得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公选-遴选考试网官方微博掌握一手遴选动向

【导语】2017江西吉安县党群部门选调23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江西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江西遴选招考公告江西遴选考试通知江西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县党群部门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吉安县范围内党政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吉安县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的工作人员。其中根据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符合直接交流进机关条件的,可报考机关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岗位;不符合直接交流进机关条件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岗位。

3、吉安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干部只能报考事业单位岗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加入中公遴选备考群,关注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公众号: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获取更多考试信息。

更多考试信息请点击查看:遴选考试公告公务员遴选报考指导中央遴选考试公告等。

更多省份考试信息请点击查看:浙江遴选考试湖北遴选考试浙江遴选考试等。

访问手机版:https://m.zglinxuan.com/szlx/zkgg/36364.html

{{msg_type_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