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陕西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选调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拟进入考察的末位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72小时内,在“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进入考察人选名单,并电话通知本人或所在单位。
2.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在考察人选公布后7日内完成。市创改办、驻委纪检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和熟悉职位相关业务人员中选派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3.确定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进入考察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市发改委党组研究决定,按照与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合格人员。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
(二)体检
1.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发改委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本人。
2.体检结果在“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进行公布。体检结论如有疑议,市发改委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体检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放弃体检,其形成的职位空缺,经市发改委党组研究,可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拟选调人员公示及其他手续
1.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其他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发改委按照有关法定程序,提出转任申请,报市公务员局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3.职务确认。选调人员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确认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