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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吉安县部分单位选调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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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吉安县部分单位选调27人公告

2017-11-24 14:24:30 | 来源:吉安县人民政府网

【导语】2017江西吉安县部分单位选调2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吉安县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管理股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初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在资格初步审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初步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选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特殊岗位的招聘,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的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五)试用。以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员,在新单位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单位进行民主测评考核打分(总分﹦单位领导班子打分平均分×70%+单位其它有关工作人员打分平均分×30%),打分实行百分制,打整分,最后总分保留2位小数。试用期满合格(80分及以上)确定拟选调人员,未合格人员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单位将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县人社局进行档案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凡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因资格审查或试用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则在同一个岗位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选调。经考试、试用、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选调人员,由县人社局报县政府批准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17 年9 月4日至 9月 7 日。

2、发放准考证时间:9 月 15 日。领证地点:县人社局。

3、考试时间:初定笔试时间9月16日,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本公告由县部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吉安县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吉安县部分单位选调人员岗位表.xls

吉安县部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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