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5年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我办面向全国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法制办综合管理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3个,其中1个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位。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现任正科级或以下综合管理类职务公务员;
(三)法学(法律)硕士或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其本科阶段必须为全日制);
(四)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2月9日以后出生);
(五)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年以上,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六)市外公务员应具有3年(含试用期)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9日);
(七)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不予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4)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五楼5086室,深圳市法制办秘书处。邮政编码:518026,联系电话:82105252(周小姐)、82105258(朱先生)。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8日,报名者的报名时间以报名材料寄出局邮戳为准。
4.资格初审:市法制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市法制办组织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带齐以下资料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市法制办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工作。
(四)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市外公务员转任我市公务员(含参公)后,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深府〔2010〕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实行聘任制。
(二)本市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的聘任制公务员,在首次聘任的合同期内,根据《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深人社规〔2014〕18号)文件精神,不能参加选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法制办秘书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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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