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内蒙古临河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纪委派驻机构选调3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试用期
经公示、考察,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组织部办理拟录用人选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转移组织人事和工资关系。
(六)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与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45人,则选调人数、面试比例、面试方式等相关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研究确定。
(三)选调期间,区纪委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478—8523775。
原标题:关于临河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纪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临河区纪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