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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江安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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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江安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导语】四川:2015年江安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宜宾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选调名额21名,其中选调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详见《江安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宜宾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和已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三)具有2周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具体条件执行),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参公人员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必须具备可交流到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条件;

  (五)符合《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截止计算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报考者不得报考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回避情形的职位;

  (五)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3日—2015年2月10日

  2.报名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所需材料: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江安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报考公务员(参公)岗位还需要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报考事业单位岗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初审

  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名额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在选调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能力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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