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广东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1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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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我办拟面向全国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选调范围为全国党政机关具备公务员身份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选调职位为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文电法规科(市委法律顾问室)科员。
二、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四)限男性。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如未满3年,则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八)身体健康。
(九)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调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正在试用期的;
2.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与本办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照片、曾经起草的文字材料(选取有代表性的)及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等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政工科(电子邮箱:swbzgk@foshan.gov.cn)。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30日。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市委办选调+姓名(例:市委办选调+张三)”。
(二)资格审核。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我办将比照人员报名材料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审核情况,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其余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依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集中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五)考察。按规定对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和考察。如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转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联系和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政工科,联系电话:0757-83365521、83365512。
原标题: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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