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河南叶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程序对确定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单位、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
若出现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依次比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出现成绩、体检、考察无法比较时,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确定。
(七)公示和借调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研究确定借调试用,见习期半年。见习期间,拟聘人员应脱离所在单位工作,不办理转任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见习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选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本次选聘期间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若选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为保证干部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及有关表格可登录“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咨询电话:0375-6118516。
(四)本公告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叶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