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下半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选调公务员2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准考证发放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打印并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分、面试占50分)。
1、笔试,分值占5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比例为1:3确定面试人数,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名次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可到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2月9日下午03:00-05:00进行;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分值占50分。面试工作由我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可到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3、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合计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根据报考职位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
(五)体检。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区人社局及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
(七)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经我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八)在办理拟选调人员的调动手续过程中,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不同意办理调出手续的、或本人自愿放弃办理调出手续的,经清城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