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年云南昭通永善县公务员调任16人公告( 第一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公开调任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和考察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考察成绩×1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确定拟调任人员和公示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考察成绩等综合考虑,提请县委研究决定拟调任人选。拟调任人员按照任前公示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不影响调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任,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对有影响调任问题的,取消调任资格。
(八)调任人员审批和公务员登记
调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报批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卫计部门意见;需进行离任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委托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并提供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按原职级或职称安排工作。调任人员2年内一般不得调整工作岗位,实行任期制的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调任工作全程接受永善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调任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本次调任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通过资格审查确定报名后,不得放弃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等后续的公开调任环节。如放弃和不按时参加的,视为故意扰乱公开调任秩序、浪费公开调任资源,一律取消调任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公开调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报考人员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在调任过程中发现任何单位违纪违规的,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五)从事调任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870-4122916;
县纪委监督电话:0870-4121075;
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870-12380、0870-412235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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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永善县2017年公务员调任公告( 第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