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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成都市检察系统遴选38名优秀检察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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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成都市检察系统遴选38名优秀检察人员公告

【导语】四川:2015年成都市检察系统遴选38名优秀检察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15年2月1日—3月8日期间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查看职位报名情况。报名期间,考生可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查看各职位报名情况。缴费截止后,考生应于2015年3月10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看各职位笔试开考情况。

  因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于2015年3月11日中午12点前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改报其他可以开考的职位。改报人员需符合相应职位条件。

  4.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3月17日—3月2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检察官职位三(藏汉翻译)、检察官职位四(维汉翻译)职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余职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共2科,每科总分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1×50%+笔试科目2×50%)×60%+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划定8个类别职位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在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

  1.笔试

  ⑴笔试内容:

  ①检察官职位:行政能力测验、检察专业知识与实务;

  ②法律政策研究人员职位:行政能力测验、申论;

  ③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一(会计):行政能力测验、财会专业知识与实务;

  ④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二(电子证据)、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三(计算机):行政能力测验、计算机专业知识与实务。

  ⑵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⑶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15年3月31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⑷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31日—4月1日中午12:00前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电话申请查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针对每个检察院的具体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根据《2015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所列职位要求,携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并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于2015年4月16日截止。递补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为2015年4月18日

  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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