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南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49人公告(第二批)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式成绩均相同的,由遴选(选聘)单位自行组织考试确定排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先体检,后考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选聘)单位负责实施,合格人员名单以正式函件形式送市人社局人职科。各遴选(选聘)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备查。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放弃等任何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者列为拟录用人员,其名单由市人社局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组织、人社以及遴选(选聘)等相关部门受理各类涉及本次遴选(选聘)考察内容的举报,公示期后不再受理。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须书面反映,署真实姓名,留正确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报送至组织、人社或遴选(选聘)部门,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结果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它事项
1、所有涉及本次遴选(选聘)的信息均在本网站公开发布,考生须自己时刻关注本网站发布的信息,相关部门在遴选(选聘)的各个环节不另行以任何方式通知。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经物价部门核准,每人笔试报名费90元,用于笔试考务。
4、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向体检人员收取。
5、公告中遴选(选聘)程序的咨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遴选(选聘)岗位编制性质、报考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遴选(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6、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含)。
7、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面试后、已公示拟录用名单后放弃的人员,记入我市人力资源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类人力资源考试。
8、正确对待竞争。遴选(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录用或未被录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依法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记入我市人力资源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郴州市各类人力资源考试,同时将情况如实通报其所在单位。
考务咨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电话0735-2871247、226397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电话0735-2231259
原标题:2017年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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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第二批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
2、2017年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第二批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花名册.xls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