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5年省公安厅选调2名文秘人员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交按要求填写的《报名登记表》(附后,并经有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盖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格、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本人起草有代表性的领导讲话、工作报告、理论调研、调查报告等综合性材料10篇左右(每篇3000字以上)。
3、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8:00-17:30。由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对报名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报名所要求的资料(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对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4、笔试。时间为2015年2月7日08:10-11:10。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选调计划与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5,达不到1:5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如笔试前有人弃考,导致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低于1:3的,核减选调计划。
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内容为写作,以领导讲话、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为主,重点考察情况分析、理论综合、调查研究等文字表达能力。
5、面试。时间为2015年2月8日14:3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选调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与考察。以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时间为2015年2月9日上午。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湖南省公安厅组织,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文字工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质。
7、公示。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调人选,并在湘警网等媒体公示7天。
8、试用。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9、正式调入。试用合格的人员,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
1、选调工作全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被选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反馈原单位,并作为诚信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咨询电话:0731-84590350 监督电话:073184590776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