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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株洲县人民法院选调文秘、财务人员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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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株洲县人民法院选调文秘、财务人员2名公告

2017-10-27 18:38:00 | 来源:株洲县政府门户网站

【导语】2017湖南株洲县人民法院选调文秘、财务人员2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报名提供的资料: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

(2)本人学历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3)《株洲县人民法院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照片。

网上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限内,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通过资格初审后,请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将原件带齐,进行现场审查。

(三)考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调资格,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此次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岗位业务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比例为1:2,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入面试,不能进行替补。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由本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五)公示、转任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网上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报编制、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单位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住房和配偶、子女的就业、入学等没有政策规定的事项。

2、咨询电话:0731—27689720、27689706

3、监督电话

株洲县人民法院监察室:0731-27689706

原标题:株洲县人民法院选调文秘、财务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株洲县人民法院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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