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广东清远市公安机关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5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附件4)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六)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届时将对考察对象及其主要亲属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所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应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亲属的情况等。
(七)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确定考察合格对象后,在清远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调后选调人员需在选调单位工作满5年,并在转调任呈批表中注明。
(八)递补和调剂补录
1、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的排名,按照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
(1)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的;
(4)拟选调人员放弃的;
(5)导致选调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2、调剂补录。因无人报考或递补后仍出现职位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县(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补录,只区分原职位的性别要求,不区分空缺职位原规定的专业等条件,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职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补录机会。如本县(市)调剂补录后尚有空缺,可在所有报考的考生中调剂补录。
六、其他事项
(一)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的、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活动等其它影响人民警察正常履职的情形,不予确定为选调对象;
(二)考察对象的主要亲属有家族遗传癫痫病、精神病史的,不予确定为选调对象;
(三)考察对象的主要亲属被列为影响国家安全稳定重点稳控对象的,不予确定为选调对象;
(四)本公告由清远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本局解释为准。
原标题:2017年清远市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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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