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南衡东县委组织部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选调程序
1.公告。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衡东新闻网、衡东手机报等予以公告。
2.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在报名表初审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县委组织部进行复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笔试主要内容为写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6.体检。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7.考察。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规定递补考察对象。
8.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提出选调初步人选,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公示7天。综合成绩前两名进组织部行政编制,第三名至第四名进党员教育中心全额事业编制。如第一、二名为参照公务员身份,则进党员教育中心全额事业编制,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两名公务员身份的进组织部行政编制。
9.借调试用。试用期6个月,由县委组织部与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11月3日下午5:30前;报名地点:组织部办公室101室。联系人:刘周矗、袁龙,联系电话:5223315,13908442273。
笔试、面试等时间另行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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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