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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衡东县委组织部选调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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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衡东县委组织部选调4人公告

2017-10-26 12:09:05 | 来源:衡东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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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拟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职位

部机关工作人员4名,其中组织部工作人员(行政编制,公务员身份)2名,党员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身份)2名。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以下干部;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以实际参加考核年度为准);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5)与县委组织部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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