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甘肃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遴选工作人员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部先锋网、法院内网和下发纸质文件等形式,对外发布本次遴选公告,公布遴选对象范围、职位数量。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9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报考人员填写《市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嵌电子照片),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酒泉中院政治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市法院政治部统一组织。法官助理采用笔试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内容以法律知识、审判实务为主。司法警察采用现场测验形式,满分100分,内容以警务保障技能为主。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查
考试成绩结束后,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加注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司法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警衔评定文件。
(五)组织面试
面试由市法院政治部具体组织,市委组织部派员参与指导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对报考者的综合分析、法律逻辑思维、庭审实务等能力。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面试后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按1:2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成绩占总成绩20%。考察工作由市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查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进行量化打分。
(七)公示
市法院党组根据总成绩(总成绩=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排序和人岗相适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对拟遴选对象在西部先锋网和法院专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