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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南县行政事业单位选调29人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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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南县行政事业单位选调29人公告(第二次)

2017-10-17 10:57:02 | 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导语】2017湖南南县行政事业单位选调29人公告(第二次)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考试与考察

本次选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6+考察量化评分×0.4。折算分数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考察量化评化均为百分制。

1、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只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1)组织考试。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个别职位达不到此开考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须经南县2017年公开选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开考,考生考试成绩不低于本次考试所有考生成绩的平均分数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1月9日-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股领取。

(3)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考察

按照不高于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例、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县外考生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以及选调单位共同进行实地考察,县内考生由各选调单位实地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现单位的表现情况,有无违纪违规记录、专业特长、获得的荣誉等。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低于70分的不列为试用对象。

(三)公示和调入。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考生综合分数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递补

在考察环节出现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考察量化评分低于70分的,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人员符合《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附件4)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该办法规定的有关优惠待遇。享受优惠待遇的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二)为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拟选调人员,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选调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监督。

监督单位及电话: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0737-5221411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7-5232555(纪检监察室)

0737-5221177(公务员管理股、事业人员管理股)

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0737-5227758

原标题:2017年南县行政事业单位面向全市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全部下载1-4.rar

附件1:2017年南县行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2017年南县行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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