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南汝城县纪委选调县委巡察办及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22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
1.本次选调报考人员直接到所在单位(乡镇)报名并由所在单位(乡镇)负责资格审查初审,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单位(乡镇)将初审合格报考人员资料统一汇总,交县纪委组织部(新行政中心A535室)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2017年中共汝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汝城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报名表》(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本人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3.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开始,至10月20日截止。各单位(乡镇)必须于2017年10月20日下午17:30之前将报名汇总资料交县纪委组织部,逾期不再受理。
4.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否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笔试
1.选调考试笔试实行百分制。科目为《写作》,每人根据要求写两篇文章,各占50%。笔试时长18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工作。
1.资格复审对象:按照选调计划数的2倍结合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
2.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1.面试对象:按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排名相同时,先进行体检,到考察环节再进行筛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