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福建宁德市级机关公务员遴选2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的基层公务员。报名人员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现本级机关的,须在现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历学位按照福建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予以认定,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或非领导职务及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相同职务层次的职位。
本公告所指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机关、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省属及设区市直属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驻村蹲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身份、年龄等与年限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7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