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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赤水市遴选52人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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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赤水市遴选52人公告(一)

2017-10-11 16:45:56 | 来源:赤水市人民政府

【导语】2017贵州赤水市遴选52人公告(一)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中国赤水网、赤水党建网、电子公文等方式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13日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会议室

3.报名材料:

(1)填写《赤水市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粘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底色不限,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党(工)委(党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照片2张(需与报名表照片相同);

(4)拟报岗位所需的加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应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个人信息,对照《遴选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各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资格初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初审合格人员报名人数在中国赤水网、赤水党建网进行公示。

(四)加分

符合以下情形的报考者可按要求申请加分:

1.近5年来,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加0.5分,以此类推累计加分。

2.近5年来,因工作表现优秀获得表彰奖励的(撰写论文、参与竞赛等非因工作表现获得的表彰奖励不作为加分事项),按以下等次加分:获县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地厅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省部级表彰的,每次加1.5分;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因同一事项获多次表彰的,按获奖最高等次加分。

3.近3年没有抽调(借用)、上挂学习等经历,且连续在乡镇(街道)工作3-5年的加0.5分,6-10年的加1分,11年及以上的加2分(需工作单位党委<党组>出具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填写《赤水市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在中国赤水网、赤水党建网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五)准考证发放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的需有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委组织部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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