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四川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遴选少数民族研究所人员1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 2017年10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地点: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乐山市市中区月咡塘街31号6楼613室);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17年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遴选乐山市少数民族研究所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遴选乐山市少数民族研究所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报考者本人。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2.实行差额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展遴选;未达到3∶1比例,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
(三)考试
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文秘常识、文稿能力和理论功底、彝汉文翻译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由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遴选乐山市少数民族研究所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及彝族语言表达能力等;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体检
1.根据成绩以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