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5纪委省监察厅选调1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省纪委、省监察厅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9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一)选调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工作人员14名。
(二)选调省纪委管理的省委巡视机构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二)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和工作经历均计算到2014年12月1日)。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正科级及以下职务;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市州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市州纪委、监察局报名,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驻在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报名,没有设置派驻机构的省直单位、中央在湘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省直纪工委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陆三湘风纪网(http://www.hnsxfj.net)、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nrst.gov.cn)下载《省纪委省监察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名。
(二)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可采取直接推荐或竞争性方式选拔推荐干部参加省纪委的选调考试。每个市州纪委推荐6人报考委厅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推荐2人报考省委巡视机构工作人员岗位,其中推荐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不得超过3人;派驻到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地税局、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的每个派驻机构从驻在部门推荐2人报考委厅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推荐1人报考省委巡视机构工作人员岗位。其他34个派驻机构从驻在部门分别推荐1人报考委厅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推荐1人报考省委巡视机构工作人员岗位;省直纪工委从没有设置派驻机构的省直单位、中央在湘单位推荐20人报考委厅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推荐10人报考省委巡视机构工作人员岗位。
(三)资格审查。省纪委、省监察厅按规定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体检与考察。按公开选调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省纪委常委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省纪委常委会再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考试、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1月28日。
(二)报名地点:各推荐单位(见附件1)。
(三)所需资料:《省纪委省监察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仅作查看)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证明复印件(公务员录用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所有材料及复印件请使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省纪委省监察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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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纪委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