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广西凤山县公推差选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5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职位要求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两年以上党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推荐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任职试用期内或者任现职未满一年的;
7.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情形。
四、步骤和程序
公推差选工作从2017年10月上旬开始,至2017年11月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10月上旬至中旬)
凤山县竞选办发布简章,并在凤山县广播电视台、凤山县人民政府网、掌上凤山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推荐选拔职位、范围、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和选拔的时间、方法步骤等。
(二)公开推荐(10月中旬)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三种推荐方式具有同等效力。
1.组织推荐。各有关单位召开党委〔党组、党(总)支部〕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凤山县2017年公推差选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组织推荐表》(见附件1)。
2.群众举荐。各级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单独向组织举荐优秀干部。群众举荐须填报《凤山县2017年公推差选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群众举荐表》(见附件2),并署真实姓名。不署真实姓名的为无效举荐。
3.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须填报《凤山县2017年公推差选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个人自荐表》(见附件3)。
群众举荐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须经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