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北京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选调干部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分数相同,按面试成绩得分高的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能选调。
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看干部人事档案,了解廉洁自律情况。
(四)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具体事宜将以电话、短信息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所用电子邮箱。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应在组织考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二)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统筹安排到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岗位工作。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公平竞争、讲究诚信,一旦发生舞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通告其所在单位。
联系咨询电话:69844241,69828775
传真电话:69844241
咨询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
原标题: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2017年选调干部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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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2017年选调干部报名表
2.关于撰写工作业绩报告的有关要求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