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年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机关集中遴选工作方案(10人)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资格审查
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结果适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反馈。
资格审查贯穿集中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笔试
参加笔试人数与集中遴选人数比例不低于5∶1,若低于5∶1,按比例减少集中遴选人数。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方式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集中遴选人数比例为3∶1。面试采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方式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70%+面试×30%计算。综合分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集中遴选人数比例为1.5∶1。
(六)组织考察
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考察前,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考察对象工作资料、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所属党支部意见,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和主要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