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浙江苍南县纪委、苍南县监委选调公务员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人员在清廉苍南网站(http://cnjw.cncn.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苍南县纪委、苍南县监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和《个人信息采集表》(附电子版),持本人有关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相关岗位工作证明、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参加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地点:中共苍南县纪委干部室(苍南县行政中心7楼737室,联系电话:0577-68881203、68881968),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5%。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在清廉苍南网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选调人数的1:2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在清廉苍南网通知。
面试前2天,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书面意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